雖然我很忙 但是這篇很重要 妳不可不知道

民法總則中 第一條寫道
民事,法律所未規定者,依習慣;無習慣者,依法理。
凡有規定 未遵守規定而違反者 都會受到逞誡
http://dspc.moi.gov.tw/lp.asp?ctNode=691&CtUnit=77&BaseDSD=7&mp=4
這是司法機關立下的應注意事項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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